我在六月因為燒傷的事,引發的火災要出庭,結果要罰款和緩刑期一年,才沒有幾天我在新光人壽保的險,去年三月保險人員跟我推銷保險說是新產品,只要繳費十年理賠上限250萬,結果我去年三月五日就保了~結果三月底因為生病住院要申請理賠,那人員竟然告訴我保險未滿三十天不理賠,他說下次不會有這種情況了,結果今年三月五日又扣款了,三月十三日就發生意外燒傷住院了,要申請理賠竟然告訴我未滿兩年要調查,我都快被氣瘋了,我早就想退保了,她又跟我說不要啦~結果竟然在六月底來告訴我不會理賠給我~而且保費也不可能退給我,理由竟然是說我帶病投保欺騙他們公司,我才是被騙的吧,繳了兩年的保費我又不是白痴,因為她說我有在精神科看病,現在的人十個就幾乎會有七八個因為失眠去看精神科吧,因為這樣我是覺得太沒有道理了,大家以後要買保險最好問清楚或者錄音存證,才不會那麼冤妄~繳了保費要申請理賠時問題一推喔 [:((]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