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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想不透
作者: 維京 日期: 2013.05.13  天氣:  心情:
做一個老闆的責任與權力,應該與做一位夥計的權利與責任不相同吧!可能是我比較死板,不習慣在上班時間,與工作不相干以外的人[攪和]在一塊,當然我這樣的個性,就會歸列在[不合群]或是一類一族,可是這是我有記憶以來,甚至是父親所交代的,做事情就要把該做好的做好,因此在我的認知裡,做好做對是理所當然的,反之做不好做錯,就是不對。
當兵回來以後,所上過的班,都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進行著,剛退伍當業務員是如此,當鄉長司機更是如此,一直到北上楊梅還是如此,也就是在上班時間裡,盡可能的把該是自己分內的工作完成,不容有一點延誤,或許我現在在這個圈裡面的歷練,還不夠,或著說還不是那麼適應,私人公司與大公司的做法與約束力,完全掌握在老闆手上,大公司靠著行政人員與直屬業績的壓力,來管理個人行為工作態度與行為能力。
大公司講究分工,也就是身在哪個部門,就只要把該部門的工作做好,其他的事由高層去煩惱,方向與工作量很明確,現在的工作也講究分工,可是分工的不是那樣的明確,或許我過慣了說一是一的生活,我認為我付出的勞力,應該反映在我的薪資裡面,以前在公司就是如此,現在雖然是以做[批面]為主,在沒事時,應該說再等另一位師父把[修光]完的神像,送到我這座底漆,然後再送回去給他[牽粉線]
牽完粉線,在送我這裡上黃漆與面漆,以及後面的一系列工作,這樣本來是很明確的事情,可是修光的師傅,跟著老闆做得很多年了,常常下午老闆一到店裡,或是有比較熟的客戶來,就要師傅陪他或客戶喝酒。
雖然是上班時間,這一耽擱,不就影響到後面的工作,師傅也不敢違背老闆的話,當然放下工作做陪去,但是耽擱的事變成我沒有工作做,這幾天老闆看了好像不是滋味,叫我幫那位師傅磨砂紙,當然這並不是抱怨,我還是要去做,因為這一環節,做得好不好,到最後還得我來收尾,只是想不透,管他的,反正他是老闆,做就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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