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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 拒高育仁選宇昌? 何美玥:不同
作者: 文郁 日期: 2011.12.14  天氣:  心情:
拒高育仁選宇昌? 何美玥:不同案子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1/new/dec/13/today-fo5-6.htm

〔記者林恕暉、陳慧萍、高嘉和/台北報導〕前立委高育仁受訪時稱行政院開發基金拒絕投資Tanox的愛滋病藥物、卻挹注宇昌,兩者態度大不相同,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昨表示,這是不同的案,宇昌是研究開發新藥、Tanox則是投資藥廠。

高育仁對媒體稱,二○○五年他與研發抗愛滋病藥物TNX-355的Tanox董事長唐南珊合作,向行政院國發基金要求挹注十七.六四億元,國發基金在二○○七年回絕,但沒多久,宇昌就用同樣的藥物申請到國發基金。

對高育仁指控,何美玥指出,當時開發基金的討論質疑,高育仁案的工廠投資金額很大,但藥還沒開發完成,工廠蓋下去後到底有沒有藥可以生產?是一大問題,而且二○○七年第一季時,Tanox與Genentech(宇昌合作對象)已經談成合併,是否有必要投資Tanox也被質疑。

何美玥說,高育仁的歐華創投新藥還沒開發完成,投資額要七十億元,要求國發基金投資十七億多元,在開發基金審查委員會階段就沒有通過,根本沒有進入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,因為開發基金覺得 「這個標的物已經不見,而且規模太大」。

曾接觸此案的創投業者透露,二○○六年八月開發基金、交通銀行(現為兆豐銀行)、歐華創投等一行人就曾赴Tanox實地考察,開發基金(現為國發基金)就傾向不同意投資南華,這跟後來才成立宇昌根本是兩回事,高育仁說法有失偏頗。

在創投業眼裡,雖然同一顆藥,但兩家公司投資方法不同,一家是做蛋白質工廠、一家是新藥開發,投入金額不同,當然風險也不同,國發基金理當有不同的評估標準。

網友suntex01就直言,高育仁是拿張飛打岳飛,他的案子是從人體試驗到生產、販售都自己來,所有風險都要自己承擔,宇昌只是負責把藥拿到NDA之後就找人授權,「爽爽在家收權利金」,相比之下,投資宇昌當然比較划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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