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狀態:    住戶編號:1958432
 無政府討厭玩感興趣 的日記本
快速選單
到我的日記本
看他的最新日記
加入我的收藏
瀏覽我的收藏
主婦愛情夢醒 上百萬積蓄已飛 《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》 喝喜酒包6千嫌少 好友竟傳訊息
 切換閱讀模式  回應  給他日記貼紙   給他愛的鼓勵  檢舉
篇名: 殺老闆性侵老闆娘竟免死 網友怒
作者: 無政府討厭玩感興趣 日期: 2016.06.21  天氣:  心情:
菲律賓勞工達文前年4月拿榔頭、螺絲起子對桃園林姓雜貨店老闆敲頭、猛刺121下奪命,還性侵老闆娘並洗劫30萬元,一審原依強盜殺人、強盜性侵等罪判他死刑,但全案上訴後,高院以達文手段未達極度殘虐程度,且搶錢是為了醫治女兒的先天性心臟病,改判無期徒刑,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,卻引發網友質疑「這還不夠殘忍?」。根據高院判決指出,達文先用榔頭猛敲林男頭部兩下,用力之猛,連榔頭的木柄都敲斷,他於是改拿預藏的螺絲起子,猛刺林男頭頸部53下、身體53下,四肢15下,總計在林男身上鑿刺至少121下,導致林男失血過多死亡。由於高院法官改判無期徒刑的理由,一是認為達文的手段未達「極度殘虐」程度,另外是達文搶錢是為了醫治女兒的先天性心臟病,讓網友不平的說:「先殺了老闆,再強姦他老婆,這叫未達極度殘虐程度,果然鬼島」、「搶錢殺人是為了女兒的心臟病,很好,那性侵老闆娘是為了什麼?」還有網友感同身受的說:「法官您做這判決之時,可曾有幾秒去回頭想想,當時被刺百多刀,趴在那求饒的受害人,當時為了幼兒,付出一切母愛的偉大無私,這些種種,難道都比不上一個加害者,更應該被法律所保護、所捍衛嗎?痛~」而對於網友的批評,最高法院不回應
什麼是罪大惡極不可赦,強盜殺人又強姦,若是因要醫治女兒病而強劫判輕一點還說的過去,犯了不可原諒重罪法官如止輕判受害者冤魂也不會放過
標籤:
瀏覽次數:238    人氣指數:1218    累積鼓勵:49
 切換閱讀模式  回應  給他日記貼紙  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
給本文愛的鼓勵:  最新愛的鼓勵
主婦愛情夢醒 上百萬積蓄已飛 《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》 喝喜酒包6千嫌少 好友竟傳訊息
 
給我們一個讚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