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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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篇名:
和強姦犯談貞操保護-
作者:
文郁
日期: 2010.07.01 天氣:
心情:
明明知道強姦犯想強姦你,你會公然開門揖盜嗎?這個智障政府真是走火入魔了!!
竟然把台灣人辛苦研發的智慧財產權,輕而易舉地讓中國公然來違法侵犯台灣人的心血結晶!那自此以後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法豈非形同虛設,被政府視如鄙履輕易
奉送
給中國來
侵權盜版
了!
和強姦犯談貞操保護-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
/印地安那
笨蛋!
和中國談智財保護合作
無異於和強姦犯談貞操保護
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利的問題
出在人民素質+心態+人治+執法
一個加入WTO近十年的國家
仍舊以各種公開方式明目張膽侵害全球智慧財產權
防堵山寨中國的侵害
也早已是全球智財界基本共識
結果全世界都在積極防範
只有台灣的騜沒在怕
目前最讓人擔心的是植物種苗保護
原來開放山寨種苗入境
也是騜府號稱要發展本土精緻農業(六大新興產業)的手段之一
附件: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
(本協議尚待完成相關程序後生效)
為保障海峽兩岸人民權益,促進兩岸經濟、科技與文化發展,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保護合作事宜,經平等協商,達成協議如下:
一、合作目標
雙方同意本著平等互惠原則,加強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及植物品種權(植物新品種權)(以下簡稱品種權)等兩岸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保護方面的交流與合作,協商解決相關問題,提升兩岸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的創新、應用、管理及保護。
二、優先權利
雙方同意依各自規定,確認對方專利、商標及品種權第一次申請日的效力,並積極推動做出相應安排,保障兩岸人民的優先權權益。
三、保護品種
雙方同意在各自公告的植物種類(植物品種保護名錄)範圍內受理對方品種權的申請,並就擴大可申請品種權之植物種類(植物品種保護名錄)進行協商。
四、審查合作
雙方同意推動相互利用專利檢索與審查結果、品種權審查和測試等合作及協商。
五、業界合作
雙方同意促進兩岸專利、商標等業界合作,提供有效、便捷服務。
六、認證服務
雙方同意為促進兩岸著作權貿易,建立著作權認證合作機制,於一方影音(音像)製品於他方出版時,得由一方指定之相關協會或團體辦理著作權認證,並就建立圖書、電腦程式(軟件)等其他作品、製品認證制度交換意見。
七、協處機制
雙方同意建立執法協處機制,依各自規定妥善處理下列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保護事宜:
(一) 打擊盜版及仿冒,特別是查處經由網路(網絡)提供或幫助提供盜版圖書、影音(音像)及電腦程式(軟件)等侵權網站,以及在市場流通的盜版及仿冒品;
(二) 保護著名(馳名)商標、地理標誌或著名產地名稱,共同防止惡意搶註行為,並保障權利人行使申請撤銷被搶註著名(馳名)商標、地理標誌或著名產地名稱的權利;
(三) 強化水果及其他農產品虛偽產地標示(識)之市場監管及查處措施;
(四) 其他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保護事宜。
在處理上述權益保護事宜時,雙方可相互提供必要的資訊,並通報處理結果。
八、業務交流
雙方同意開展智慧財產權(知識產權)業務交流與合作事項如下:
(一) 推動業務主管部門人員進行工作會晤、考察參訪、經驗和技術交流、舉辦研討會等,開展相關業務培訓;
(二) 交換制度規範、資料庫(數據文獻資料)及其他相關資訊;
(三) 推動相關文件電子交換合作;
(四) 促進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交流與合作;
(五) 加強對相關企業、代理人及公眾的宣導;
(六) 雙方同意之其他合作事項。
九、工作規劃
雙方同意分別設置專利、商標、著作權及品種權等工作組,負責商定具體工作規劃及方案。
十、保密義務
雙方同意對於在執行本協議相關活動中所獲資訊予以保密。但依請求目的使用者,不在此限。
十一、限制用途
雙方同意僅依請求目的使用對方提供之資料。但雙方另有約定者,不在此限。
十二、文書格式
雙方同意交換、通報、查詢資訊及日常業務聯繫等,使用商定的文書格式。
十三、聯繫主體
本協議議定事項,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。必要時,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。
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,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聯繫。
十四、協議履行與變更雙方應遵守協議。
本協議變更,應經雙方協商同意,並以書面形式確認。
十五、爭議解決
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,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。
十六、未盡事宜
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,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。
十七、簽署生效
本協議簽署後,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對方。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。
本協議於六月二十九日簽署,一式四份,雙方各執兩份。
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
董事長 江丙坤 會長 陳雲林
原文網址:
和強姦犯談貞操保護-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
http://www.taiwanonline.cc/phpBB/viewtopic.php?f=9&t=2431&p=37355#p373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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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3 09:39
她, 68歲,台中市,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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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2 10:50
她, 68歲,台中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時間:2010-07-02 10:48
她, 68歲,台中市,其他
*給你留了一則留言*
時間:2010-07-02 08:33
他, 67歲,台中市,經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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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20:27
他, 43歲,彰化縣,製造/供應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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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18:34
他, 60歲,亞洲其他,經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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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18:25
他, 67歲,台中市,經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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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17:07
她, 68歲,台中市,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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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17:07
她, 68歲,台中市,其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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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0-07-01 16:42
他, 47歲,台中市,製造/供應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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